商务部印发《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》
近日,经国务院同意,商务部印发了《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
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,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。《若干措施》在全面总结2015年国务院批复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经验基础上,聚焦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节点、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高地、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、建设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发区治理样板等4方面主要任务提出14项措施。
下一步,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与江苏省密切协作,加强对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统筹协调指导,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。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以开发建设30周年为新起点,加快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,为全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引领。